你关心的民法典小知识解答来啦

2026年5月,我们迎来了全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让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东西湖区司法局紧扣“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创新推出 “法润网谷 一典一问”新媒体普法专栏。

该专栏精心选取与居民生活、企业经营、物业管理、家庭关系等息息相关的典型法律问题,以短视频形式,每集聚焦一个核心困惑,邀请本地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出镜解读,用通俗语言讲清法理。通过“指尖学法、云端解惑”,实现“每天一分钟,典亮你生活”,让法治精神如春风化雨般浸润网谷的每一处角落。

专题一:子女可以作为父母遗嘱的见证人吗?

子女到底能不能给父母的遗嘱当见证人?本期“一典一问”为您揭开遗嘱见证人的“避嫌规则”,让一份心愿真正安稳落地。

专题二:业主能否以未享受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我一年没住,电梯没坐、垃圾没扔,凭什么还要交全额物业费?”这是不少空置房业主的真实想法。可法律会支持这样的“省钱逻辑”吗?物业费到底买的是“服务发生”,还是“服务可得”?本期视频带您读懂民法典中关于物业费缴纳的“硬核条款”。

专题三:商场、酒店张贴“贵重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的告示在法律上有效吗?

逛街吃饭、住酒店,经常看到前台或入口处贴着“贵重物品请随身保管,丢失概不负责”。一旦真的丢了包、丢了电脑,商家真能凭借一纸告示免责吗?还是说,这不过是商家自说自话的“免责盾牌”?本期“一典一问”带您看清格式条款背后的法律红绿灯。

专题四:紧急避险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

为躲避突然冲出的电动车,司机猛打方向撞上了路边的水果摊;为救落水儿童,你一脚踹开了邻居锁着的小木船……危急时刻的“不得已”,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民法典对于“紧急避险”有着清晰的利益衡量——保护更高价值,不等于可以无视损失。本期为您讲透避险之后的“责任天平”。

专题五:租房合同还未到期,房东就把房子卖了,新房主能赶我走吗?

租的房子住得好好的,房东突然通知:“房子已经卖了,新房东让你下月搬走。”难道合同没到期就只能认栽搬家?别急,民法典有一项保护租房人安居的“秘密武器”——“买卖不破租赁”。本期视频为您守住那份来之不易的安心住所。

专题六: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因为严重虐待、遗弃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父母被法院撤销了监护人资格。有人觉得:“既然都不让你管孩子了,那养孩子的钱也不用给了吧?”大错特错!撤回的是“管教权”,逃不掉的是“养育责任”。本期“一典一问”带您厘清监护权与抚养费之间不可切割的法定义务。

专题七:借钱给别人但没写借条还能要回欠款吗?

朋友开口借钱,碍于情面没让写借条,结果几年过去了,对方失联、拉黑,只剩你一个人拿着空空的聊天记录发愁。没借条,钱就真的打水漂了吗?民法典告诉你:证据不止一张纸,关键看你能不能织出一张“完整的证据网”。本期视频手把手教你“无借条”时的取证与维权路径。

7期内容精准回应了群众在物业、婚姻、借贷、养老等领域的常见困惑,实现了“小视频讲清大道理、短案例传递深法理”,有效推动了民法典从“纸面”走向“场景”,从“法条”化为大家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下一步,东西湖区将持续更新“一典一问”2.0系列,继续以“法润网谷”品牌为牵引,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让法治成为“中国网谷”高质量发展最鲜明、最温暖的底色。


通讯员 - 罗晶洁 何乐 石春康

(本文来源于东西湖区司法局,仅代表作者观点,本客户端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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