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股东‘失权’这种内部问题会让公司减资变得很麻烦,没想到在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这么快就办好了!”近日,武汉某医药公司负责人王先生顺利拿到减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

这家公司因一名股东长期未履行出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已构成股东失权,企业急需通过减资来调整股权结构,面对这一新情况,企业一度不知从何下手。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为企业指出了减资登记的办理路径,确保公司内部治理的自治权得到充分尊重,同时保证了登记材料的规范合法。整个过程中,窗口人员靠前服务、细致指导,企业用较短时间就顺利完成了变更手续。
从最初的焦虑到之后的如释重负,王先生感慨道:“政府部门不仅业务熟,还急企业之所急,真正做到了敢为人先有担当,为他们点赞。”
这起“股东失权”减资业务的顺利办结,正是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面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带来的新情况,依法依规、靠前服务的一个缩影。面对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审批局没有简单地“说不行”,而是在厘清权责边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规精神,把企业的“烦心事”变成了“顺心事”。以更务实的服务举措,让经营主体在东西湖办事更顺畅、发展更安心。

通讯员 - 肖祖東
(本文来源于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仅代表作者观点,本客户端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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