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开展集采药品“三进”行动

为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东西湖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市医保局相关通知,全面启动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进村卫生室、进民营医疗机构”试点工作。

2025年7月起,我区按严格遴选参与主体,坚持“自愿申请、资质合规、信誉良好”原则,优中选优确定医疗机构和药店作为首批试点,涵盖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试点单位执行“五统一”:统一悬挂集采标识标牌、设置集采药品专区(柜)、进行销售价格承诺、公布医保咨询投诉电话、公示集采药品价格。

同时明确配备要求:定点民营综合型三级医疗机构集采药品不少于80种,其他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不少于50种,重点涵盖心脑血管、消化代谢、呼吸系统等中选品种。价格方面,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落实“零差率”政策,按中选价销售;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遵守协议,履行价格承诺,售价不高于中选价。

截至目前,我区所有公立定点医疗机构、1家三级民营医疗机构及2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集采,提升了群众用药可及性,实现家门口购药便利。下一步,我区将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更多医药机构参与,扩大试点范围,同时强化监管,让更多集采药品惠及百姓。


通讯员 - 黄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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