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防剖析典型火灾案例】“1.24”蔡甸区奓山街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厂房火灾(二)
为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武汉消防通过剖析火灾案例,分析火灾成因,讲解消防安全知识要点,全面提升个人基本消防安全技能、培养居民消防安全习惯、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本期武汉消防为您讲解“1.24”蔡甸区奓山街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厂房火灾,这起火灾发生于2020年1月24日晚上,过火面积2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经消防部门综合调查,认定起火部位为厂房西北角堆放木质托底处,起火原因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产生的电火花或遗留火种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吴某介绍他们厂房主要是生产啤酒玻璃瓶,有6栋1层钢结构仓库、1栋3层的厂房,此次发生火灾的3号仓库,主要是存放包装材料和成品包装的玻璃制品,白天仓库进出货会有人登记,但是晚上因为没有人员登记所以晚上只有叉车司机出入,据吴某反映,他之前发现仓库内有人抽烟,仓库内的机器设备附近有烟头。
近年来,因吸烟导致的火灾案例屡见不鲜,烟头表面温度为200-300C^o,中心温度为700-900C^o,一般可燃物的燃点大多低于烟头表面温度。而玻璃制品仓库内可燃易燃物品较多,在有明火条件下,极易酿成火灾。
消防部门提醒:进入秋冬季节,风干物燥,广大市民无论是在公共场合,还是在家里都不要随手乱扔烟头,特别是没有掐灭的烟头。在家不要躺在床上吸烟,因为床单、被褥等极易燃烧,人躺在床上时处于放松状态,极有可能在烟没烧尽时睡意朦胧,使未熄灭的烟头掉落,从而引发火灾。在公共场所,坚决不能随意乱扔烟头。“烟民们”应自觉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养成文明吸烟习惯,千万不要贪图一时方便随手一弹,酿成火灾害人害己,后悔莫及。
下一期消防专栏将继续为您深度剖析这起火灾暴露出的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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