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政策文件 解读实施方案》的解读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20年7月3日起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方案》

为确保本区公开的政策文件让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看得懂、信得过、能监督,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规定了政策文件解读的总体要求、解读范围、解读主体、解读程序、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跟踪回应、组织保障、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内容。《实施方案》适用于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二、哪些文件需要解读

(一)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以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涉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

(三)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实施公共管理的组织(以下统称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等以自己的名义制发的,涉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

(四)新政策文件替代旧政策文件,只需解读新政策文件,并在解读文件中列明新旧政策对比,或说明新文件与之前有关文件(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的关系。

三、解读的责任主体是谁

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是区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的责任主体。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所在部门起草政策文件的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发布权威声音。对关系全局的重大政策文件,相关部门应提请区人民政府领导进行解读。

具体组织实施:

(一)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区司法局会同起草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

(二)以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做好解读工作。

(三)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多部门联合制发的政策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

四、怎么解读

(一)解读程序

政策文件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应当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按照以下分工和程序做好解读工作:

1、区司法局报请制定的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起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由区司法局审核后一并报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报请以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以及冠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由区人民政府部门制发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报审文件或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办理。起草部门认为文件不在解读范围,无需解读的,在报审文件时予以说明,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确定是否需要解读;

3、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以部门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进行解读,但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解读;

4、政策文件审定后,起草部门应对解读材料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同时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开展解读工作。

(二)解读内容

1、解读方案

解读方案应明确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一般包括解读材料提纲、解读人、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比较简单的,可不单独成文,在解读材料文尾说明解读人、解读途径和解读时间即可。

2、解读材料

解读材料应包括以下要素:

(1)制发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2)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3)涉及具体办理事项的,应提供办事指南,列明受理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4)涉及执法事项的,应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5)属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应说明修订的理由、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应说明本级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

(三)解读形式

1、解读人:包括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相关专家学者等。

2、媒介解读:包括文字(案例、数据、答问等)、图片、图表、图解、漫画、音频、视频等。

3、其他方式:包括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新闻发布会、媒体转发等。

(四)解读渠道

1、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文件起草部门网站;

3、武汉临空港系列全媒体平台,包括电视、报纸、网站、移动新闻客户端,以及临空港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

4、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宣讲会。涉及全区重大民生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进行全面解读发布;必要时组织召开座谈会、宣讲会进行深度解读;

5、区人民政府公报;

6、政务服务大厅。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对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宣传介绍,并在显要位置向公众提供可查询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的设备设施;

7、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网站;

8、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

(五)跟踪回应

1、收集问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应当开设专栏,收集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舆情处置

(1)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要密切关注重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特别是对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要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对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误解误读点进行回应,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必要时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增进社会共识。

(2)对区人民政府重要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重大政务舆情,相关部门要快速反应、积极回应、密切跟进,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舆情处置情况。

五、解读材料谁审核、谁发布

(一)以区人民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经合法性审查后,报部门负责人审签,然后报送区融媒体中心发布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以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经合法性审查后,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然后报送区融媒体中心发布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六、解读文件应注意什么

(一)合法合规。解读文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权威科学。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三)通俗易懂。解读内容言简意赅,文字通俗易懂;

(四)严守时效。解读文件应在政策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

(五)及时准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政策解读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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